关于开展佛山市印刷业经营者法规培训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理顺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的关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申请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变更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等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印刷法规培训班,取得市局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提出设立或变更申请时提交。为此,市局定于2009年12月起开始此项培训工作。此外,2004至2009年设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单位负责人尚未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其培训工作集中安排在2009年11月进行。
法规培训的各项工作及经费由我局负责,各区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
2、 其它印刷品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和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新的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
由市局统一组织,各区局进行协助。以集中观看印刷业法规电视数字片为主,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时间半天。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2010年1月1日后申请设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
1、培训时间
从2009年12月8日起,每月安排2天(均为星期二。具体时间见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各区局在确定培训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我局。
2、培训地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议室。
(二)2004至2009年成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
1、培训时间
从2009年11月9日至11月26日,共安排11场,其中禅城区1场,南海区4场,顺德区4场,高明区1场,三水区1场,每场安排约150人(具体时间见附表2)。各区局在培训举行的当天派员到现场协助工作。
2、培训地点
附件:1、2010年1月1日后申请设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法规
培训时间安排
2、2004至2009年成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印刷企业法规
培训时间安排
下一条: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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