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网吧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
第三条 倡议佛山市禅城区网吧行业经营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社会和网吧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四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五条 承担社会责任,提倡网络文明。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引导顾客文明上网。
第六条 做好网吧经营场所的卫生,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落实公共场所卫生防疫措施,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消费空间。
第七条 开展诚实守信地网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文明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避免价格战等恶性竞争造成网吧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降低。
第九条 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网吧从业人员素质;研究、探讨网吧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针对网吧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条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网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合法经营;同时,应主动向主管部门举报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的网吧。
第十一条 鼓励网吧行业发展连锁经营,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层次。
第十二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本公约由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网吧分会2012年第一次理事会协审议通过,即日起施行。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网吧分会
201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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